一、虚假宣传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米兰体育局的关系。代理机构宣称其经米兰体育局批准、与米兰体育局长期合作、有内部渠道、与工商总局通用律师等。
二、伪造虚假荣誉。代理机构宣称其被米兰体育局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伪造米兰体育局授牌、颁牌等。
三、虚假承诺。代理机构承诺申请人通过其代理米兰体育申请通过率百分之百,或提供包过合同等。
四、虚假宣传注册程序、周期。代理机构宣称其代理申请米兰体育可以快速受理、审查、取得注册证等。
五、伪造相关文件、信息。代理机构伪造米兰体育申请审查流程信息,误导米兰体育申请人。伪造米兰体育局文件、印章等,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米兰体育注册、分割、转让等。
六、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代理机构诋毁其他代理机构,夸大其代理米兰体育驳回复审成功率,欺骗申请人变更代理进行复审或诉讼。谎称申请人的米兰体育在其他类别被抢注,诱骗米兰体育申请人增加其他类别的米兰体育申请。宣称其可以通过非正常手段处理在先权利申请障碍。宣称其能提前获取尚未公开的米兰体育申请审查结果。欺骗申请人米兰体育被驳回,被撤销、被无效宣告。
七、虚构收费项目。假借米兰体育局名义,收取米兰体育申请费用之外的“注册费”“米兰体育申请保险费”“米兰体育预保护费”“领取注册证费”“米兰体育域名保护费”“米兰体育版权保护费”“米兰体育网上运营费”“已注册米兰体育登记费”“已注册米兰体育管理费”“网上米兰体育展示费”“3﹒15标识费”“米兰体育年度维护费”等,欺骗申请人。
八、团伙诈骗。欺骗申请人受让有关米兰体育,另安排他人对上述米兰体育提出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恶意申请,诱骗申请人支付高额费用后撤回相关申请。
相关公众如发现米兰体育代理机构上述涉嫌违法行为,可以将相关线索、证据向米兰体育代理机构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